儿童文学中的幻想和童话

格伦比(M O Grenby)教授讲述十八、十九世纪儿童文学的幻想和道德元素的关系。

要定义幻想文学乃至童话,都是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比如说童话里一定要有仙子吗?是不是都要有食人魔、会说话的猫?还是说有个蓝胡子那样体型大于常人的角色就够了?幻想故事得完全在虚构领土上演吗?角色能否在空想和现实世界之间穿越?幻想世界必须和现实大不一样、充满不可思议的神奇?或者也可以是和我们的世界相似的平行宇宙?幻想之旅的终点能否是我们的过去或未来?某个角色的梦境或幻觉构成的世界算不算数?鬼故事、超级英雄故事、乌托邦、讽刺故事怎么算?动物有思想、会说话的故事怎么算?概言之,作为一种文学类型,幻想和童话的轮廓飘忽无形,定义模糊不清,边界很难设定。但能肯定的是,幻想和童话文学深受孩子的喜爱。在小读者和评论家看来,两者构成儿童文学的核心。但这类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文学在儿童文化中的地位有时并不稳固,还经历了一段复杂的历史。

在儿童文学史上存在两股势力;一方面是现实主义和说教,另一方面是幻想和趣味,且双方一直互相较劲。按文学史家的观点,说教式儿童文学统治十八世纪,但在十八、十九世纪之交的浪漫主义时期,幻想题材最终占据上风。格林童话1812年在德意志初版,在1823年译成英语。安徒生童话问世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1846年首见英译本)。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的《爱丽丝梦游奇境记》Alice’s Adventures in Wonderland)发表于1865年。这些作品,以及其他各型各色的幻想创作,标志着一个“黄金时代”的开端:例如内斯比特(E. Nesbit)《五个孩子和一个怪物》(Five Children and It,1902)、碧翠丝·波特(Beatrix Potter)《彼得兔》(Tale of Peter Rabbit,1902)、詹姆斯·马修·巴里(J. M. Barrie)《彼得潘》(Peter Pan,1904)、肯尼思·格雷厄姆(Kenneth Grahame 《柳林风声》The Wind in the Willows,1908),还有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L. Frank Baum)的《绿野仙踪》(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1900)。这些作品搭成一个舞台,迎来二十世纪幻想文学巨匠的登场,其中比较突出的有刘易斯(C. S. Lewis)、托尔金(J.R.R. Tolkien)、菲利帕·皮尔斯(Philippa Pearce)、露西·波斯顿(Lucy Boston)、阿兰·加纳(Alan Garner)和菲利普·普尔曼(Philip Pullman)。

精灵、鬼怪和小妖精的故事

但就这样把幻想和童话、现实和说教硬生生地设成一对冤家还是有点不妥。首先,说教和现实主义儿童文学在十八世纪到底算不算老大都尚无定论。当然,十八世纪确实有很多教育家不让孩子接触怪力乱神。1693年,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教育漫话》(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中告诫家长和老师,不要讲什么“精怪和小妖精”的故事,免得吓到孩子。但要知道,洛克的初衷并不单纯,他觉得精怪故事是下等人和穷人的娱乐,他的一大目的是不让中上阶级的孩子受下等人的荼毒。我们还得记住,精怪啦、小妖精啦、脍炙人口的福图内特斯(拥有不会空的钱袋和魔法帽)和巨人杀手杰克啦,不管是听人讲的,还是从又薄又破的廉价口袋本里看来的,对于十八世纪英国的大部分孩子来说都是稀松平常的消遣。

道德童话

不管怎么说,始于十八世纪的“寓教于乐”式儿童文学并没有抛弃幻想元素。十七世纪九十年代于法国问世、并于1729年出版了英文版的夏尔·佩罗(Charles Perrault)童话,受到中上阶级家庭好评,这些童话同样包括了道德说教和怪力乱神的元素。以《小红帽》(Little Red Riding Hood)为例,结尾处警告“含苞待放的姑娘”小心“巧舌如簧、甜言蜜语”,“在街上尾随年轻淑女”的大灰狼。虽然饱受洛克一派的教育家批评,各种童话的新印本在整个十八世纪依然层出不穷,特别是面向儿童的版本。《一千零一夜》的英译本在十八世纪初问世后,也马上赢得少年的青睐。到该世纪末,还出现了添加说教元素的儿童版《一千零一夜》。《东方道德——一千零一夜之美》(The Oriental Moralist or the Beauties of the Arabian Nights Entertainment,1791)的编写者理查德·约翰逊(Richard Johnson)承认“在一切情节允许处,添加道德反思”,且“大做改缮……以强健少年心智,抵御邪气。”

但幻想和说教的边界总是很模糊。就算在十八世纪中期,“新派”儿童文学的先驱也常常在本应理性的、说教的篇章里添一些幻想的佐料。以约翰·纽伯里(John Newbery)的《小人国杂志》(Lilliputian Magazine,1751-52)为例,杂志上刊登一些少男少女的冒险奇谭,去的都是些满是古怪生物和奇形怪状的陌生之地。有一则故事,为我们呈现了名为“安吉利卡”的异大陆,那里的居民体型微小,长了三只眼,一只长在右手中指的指尖,可以伸到别人的喉咙里去,探究此人良心几何。另一则故事发生在“佩图拉”,可怜的雾都孤儿波莉凭美德当上女王,住进“碧玉宫殿,纯金铺满正墙,珍珠翡翠遍地,珍奇圣史绘画粉饰天顶。”

这些肯定算是说教故事,但和C·S·刘易斯的纳尼亚(Narnia)传奇,或众多二十世纪的其他“平行世界”式幻想也没有多大差别,核心情节是相同的:平凡的孩子穿越到光怪陆离之地后,突然得以施展强大的力量。十八世纪“道德式幻想”的另一例是《最美童书:幸运岛魔法城堡史》(The Prettiest Book for Children; Being the History of an Enchanted Castle,1770)。“魔法城堡”的主人是名叫“说教”的巨人,他运用一套新方法教育那些有幸来到城堡的孩子。

此书与后来问世的幻想文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爱丽丝的奇境和彼得潘的永无乡堪称童年本身的空间再现,在那里,大人禁止入内,孩子却尽情任性。永无岛,岛上的海盗、“印第安人”、仙子和美人鱼,还有他们永不终场的游戏和故事,代表了作者詹姆斯·巴里心目中的童年在现实中的模样。类似地,《最美童书》里的“幸运岛”则是大人对童年世界的幻想:一片寓教于乐的天地。

进入十九世纪

十九世纪的情形和十八世纪差不多,幻想和说教可以在同一本书里相谈甚欢。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期间,干脆有一批直接标明“道德童话”(Moral Fairy Tales)的作品登场,包括塞尔温女士(Miss Selwyn)的《玛丽和简:谁不勤劳?》(Mary and Jane; or, Who Would Not Be Industrious?)和克里斯蒂娜·罗塞蒂(Christina Rossetti)的《相由心生》(Speaking Likenesses,1874),后者模仿卡罗尔,主人公像爱丽丝那样进入一个奇怪的世界,在那里,孩子的心肠是什么样,长得就是什么样。1853年,曾给格林童话配插画的乔治·克鲁克香克(George Cruikshank)着手改写童话,添加明显的戒酒教育内容。这还惹恼了狄更斯,他在1853年的文章《对童话的欺诈》(Frauds on the Fairies)中抨击这种“糟践”的行为。狄更斯与浪漫主义作家抱有相同的坚持,认为后人应对童话保持尊崇之心,并视它们为古代传说的神圣宝藏。若要找一本最说教式的童书,大概非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的《水孩子》(The Water-Babies: A Fairy Tale for a Land-Baby,1863)莫属。这本童书的知名度很高,但带有很多说教成分。书中抨击童工扫烟囱的社会现象,也算一剂社会现实主义的猛药。乔治·麦克唐纳(George MacDonald)的《北风背后》(At the Back of the North Wind,1871)则是另一种配方的杂烩:童话、社会现实主义再加部分带有宗教色彩的寓言。

从特定角度去看,就连《爱丽丝》也挺唠叨。例如有一段是卡罗尔对劝诫故事的戏仿:“因为她读过一些有用的小故事,小孩子不是烫伤了,就是被野兽吃掉,或是碰到别的不好的事,都是不肯记住朋友教的简单规矩。比如,烧红的拨火棍棒抓久了会烫伤;手指头割得太深会流血……” [1]

但爱丽丝确实通过奇境和镜中的奇遇学到了什么。从掉进兔子洞(好似出生)开始,经历毛毛虫“你是谁”的质问之后,她逐渐成长起来。起初只碰见些可爱的小动物,随后登场的角色越来越吓人,比如红心国王和红心王后。爱丽丝面对的问题也越来越成人般的(愤怒、死亡、审判),并学会如何去遵守槌球赛规一类的古怪规则。一路上,她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最终在第二本书的结尾成为棋盘上的王后,也就是真正的自我。很多幻想作品都想学卡罗尔的说教手法,但学得不像。这种方法,德国人称为“Bildung”(形成、生成)式教育。例如,在安斯蒂(F. Anstey)的《反之亦然》(Vice Versa,1882)中,一个男孩和父亲身体互换,不得不接纳对方的处境。又可参见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的《自私的巨人》(The Selfish Giant),收录于《快乐王子童话集》(The Happy Prince and Other Tales,1888),书中的巨人代表大人,和小孩对等地相互学习,这是维多利亚晚期文学的特征之一。

幻想文学在十九世纪如此盛行的缘由还不能确定,但其成功一定和社会、经济、智识的高速变化有关。约翰·拉斯金(John Ruskin)和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等社会改革家,也许在满是中世纪色彩和浓重个人主义风尚的童话传统中找到了荣誉和“古道”,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剂良药,可以治疗可恶的工业和城市化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病。(拉斯金和莫里斯都写过成名的幻想小说,分别是《金河之王》(The King of the Golden River,1851)和《世界尽头之井》(The Well at the World’s End,1894))。狄更斯在《对童话的欺诈》一文中写到,“在一个功利的时代,相比其他时期,我们更要尊重童话,这是一件严峻的大事”(In an utilitarian age, of all other times, it is a matter of grave importance that Fairy tales should be respected)。[2] 金斯利的《水孩子》受四年前刚出版的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启发,而内斯比特新颖的时空转移式幻想,例如《五个孩子和一个护身符》(The Story of the Amulet,1906),则有H·G·威尔斯《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1895)的影子。无论幻想文学缘何兴起,有两点是显然的。第一,到十九世纪末,童话和儿童幻想文学已有巨大的创作量;第二,虽然有人认为童话和幻想取代了现实主义的、说教的作品,但两者的差别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文章翻译: 黃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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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M·O·格伦比(M O Grenby)

M·O·格伦比是纽卡斯尔大学英语学院十八世纪研究课题的教授。他主要研究十八世纪的文学,特别是儿童书的早期历史。他出版的作品包括《反雅各宾派小说》(The Anti-Jacobin Novel)、《爱丁堡批评指南:儿童文学和儿童读者1700-1840》(The Edinburgh Critical Guide to Children’s Literature and The Child Reader 1700-1840),他还合编了《英国流行儿童文学》(Popular Children’s Literature in Britain)和《剑桥儿童文学指南》(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hildren’s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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