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尔摩斯:世界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侦探
为什么当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中其他的侦探早已被遗忘,而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仍能让一代又一代读者为之痴迷?为了探明其中的原因,约翰·萨瑟兰教授(John Sutherland)对当时的先令惊险小说(shilling shocker)、犯罪高手和法医学进行了一番考察。
“福尔摩斯让我没法去琢磨更好的事情”,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曾经这么抱怨。可他母亲完全不同意。[1] 她告诉他说,这是他干的最漂亮的事。后世也认同了道尔夫人的观点,夏洛克·福尔摩斯不仅是这位作家的最佳创造,也是所有作家最出色的创作之一。这位“私家咨询侦探”在他居住的贝克街221号B(B是巧妙的一笔)的“陋室”里办案,火爆的女房东哈德森太太(Mrs. Hudson)负责打理日常,华生医生(Dr. Watson)婚前也曾在此寄居。这位“私家咨询侦探” 像哈姆雷特(Hamlet)、堂吉诃德(Don Quixote)、塞缪尔·匹克威克(Samuel Pickwick)、斯文加利(Svengali),还有哈利·波特一样,已然跻身于为数不多的经典文学人物之列,并且名望超越了文学的范围。
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起初并不引人注目。这一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1887年)只给道尔带来微薄的二十五英镑。当时他只是个一贫如洗的医生,正在为生计苦苦挣扎。而现在“夏洛克”的故事已经被改编成各种电视剧和电影,在世界各地盈利达数百万英镑。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为什么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的其他侦探早已被遗忘的时候,福尔摩斯仍能让一代又一代读者为之痴迷?这个问题可以分成几个方面去理解,但是,首先总结一下福尔摩斯创造者的生平将会对我们有所帮助:
道尔在1859年出生于爱丁堡,家中共有九个孩子,父亲是个嗜酒如命的爱尔兰画家,前程无望,晚年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幼年时道尔在耶稣会私立学校史东尼赫斯(Stonyhurst)就读。十六岁时他在奥地利待过一年,随后在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就读。1880年他作为一艘捕鲸船上的随船医生在北极度过了七个月。一年以后他从大学毕业,拿到了一个令人钦羡的学位,并再次长途旅行到了非洲。1882年7月他在朴次茅斯附近安顿下来,开始从事医生职业。1885年他的年收入达到了三百英镑,足够迎娶一位病人的妹妹。道尔一直在业余时间写作,1886年他以一位名为“J·谢林福德·福尔摩斯”(J. Sherrinford Holmes)的“业余私家侦探”为主人公尝试创作了几篇短篇小说。夏洛克·福尔摩斯系列故事里的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就从此诞生。然而一流的出版社都不愿发表这篇小说。最终它得以在一家杂志以圣诞节赠品的形式连载刊登,并在当时被看做“先令惊险小说”,一种面向大众的廉价小说。
小说中发生在美国犹他州和英国伦敦的双重谋杀谜案引起了大众的兴趣。道尔随后发表了另一则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四签名》(The Sign of Four,1890年),同样很受欢迎。读者对福尔摩斯的狂热在1891年初真正开始,当时道尔将六篇小说投稿给《河滨杂志》(Strand Magazine)。该杂志的编辑意识到“他是自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以来最伟大的短篇小说家”。道尔创作这些故事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纠正当时侦探小说中的“重大缺陷”,即缺乏逻辑。《斯特兰杂志》所刊登的短篇小说由同样优秀的画家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绘制插图,福尔摩斯标志性的猎帽和鹰钩鼻就是由他创造。
道尔从未真正全身心投入侦探小说的写作,然而这些短篇小说在英国和美国极其受欢迎,相比之下道尔写的其他作品全都黯然失色。1893年他在小说中让福尔摩斯死于莱辛巴赫瀑布(Reichenbach Falls),一夜之间《河滨杂志》就失去了两万名订阅者。很多英国高层人士也对此表示抗议。
虽然道尔开始厌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却让他富裕起来。到十九世纪末,他已是英国最富有的文人之一。
侦探小说的发展
侦探小说(Detective Fiction)在十九世纪演变成为一种畅销的“文类”(genre)。刑事侦缉部门的建立——如1878年成立的伦敦刑事侦缉部(London CID)——是这一发展的先决条件。另一个条件是埃德加·爱伦·坡所写的开拓性的短篇小说,其中最有名的是“密室类”经典,1841年出版的《莫格街谋杀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故事中,大侦探奥古斯都·杜邦(Auguste Dupin)像福尔摩斯一样,完全依靠“推理”来破案。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两次清楚地展示了这种推理方法,这从此成了他探案的铁则。“我告诉过你多少次?当你排除不可能的因素后,无论留下的是什么,不管有多么的不可能,就是最后的事实真相。”另外一个对道尔产生影响的是法国侦探小说先驱埃米尔·加伯利奥(Emile Gaboriau,1832-1873年)和他创作的系列小说的主人公勒考克侦探。
廉价小说的市场
1870年英国颁布的《全民教育法案》(Universal Education Act)刺激了大众阅读市场的发展,引发了社会对廉价小说的渴求。这对侦探小说的发展同样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个年轻、受过教育、但手头拮据的读者群体因此产生。福尔摩斯的故事恰好在此时出现在市场。非常重要的是,道尔的第一篇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是一篇“先令惊险故事”(当时一先令值现今五便士),让福尔摩斯爆得大名的《斯特兰杂志》当时售价为六便士(值现今2.5便士)。即使对穷孩子来说,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也是可以承受的奢侈享受。
道尔为侦探小说带来了一些绝妙的创新。总体上说,这类小说赞扬的是英国人对“业余主义”(amateurism)[2] 的崇拜(与道尔喜爱的板球运动相似)。福尔摩斯非常出色,但是他没有一个固定的职业。虽然我们知道他比自己的老师更聪明,但他从未费神去完成自己的医学学位。
正如在《血字的研究》第一章中所说,他是一位“非官方私家侦探”。这使得他与狄更斯在《荒凉山庄》(Bleak House,1852年)中最早写到的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的侦探布克特不同。私家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因为1857年的“离婚法”(《婚姻诉讼法》)而得到壮大。但是,福尔摩斯却是一位“有绅士风度”的侦探。他绝不会采用锁孔偷窥的伎俩去查证出轨行为(不论当时或现在,这都是离婚诉讼中获得主要证据的方法),但那“绝非君子所为”。上层社会的骑士风度和“英国式”的自重是他的典型特点。在《波西米亚丑闻》(A Scandal in Bohemia,1891年)中,我们知道他在那桩与艾琳·艾德勒(罪犯)的恋爱事件中,表现得无可挑剔,体现了真正的英国风范。
笨伙伴、犯罪高手和法医学
道尔为侦探小说叙事引入了三种元素,它们后来成为这个文类的重要模式。第一项是所谓的“笨伙伴”(idiot friend),一定需要将所有信息解释给他(因此也就等于告诉了懵懂的读者)。在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华生医生就是这样一位伙伴。这位善良的医生与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的侦探小说中的波洛侦探(Poirot)的“笨伙伴”黑斯廷斯少校(Major Hastings)和其他小说中的这类人物非常相似。
道尔的另外一项创新是犯罪高手,或者说“犯罪界的拿破仑”(Napoleon of Crime)。[3] 他比穿着警服的鲁莽警察,比如雷斯垂德探长,要聪明百倍。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莫里亚蒂教授(Professor Moriarty)就是这样一位犯罪高手:
他出身名门,受过极好的教育,有非凡的数学天赋。他二十一岁时写了一篇关于二项式定理的论文,曾经风行欧洲。借此机会,他在我们的一个普通大学里谋到了数学老师的教席。并且很显然,他原本也是前程似锦的。可是这个人先天继承了他祖辈的凶恶本性。他血液中留着犯罪的基因他是犯罪界的拿破仑,华生。伦敦城中的犯罪活动有一半是他组织的,几乎所有未被侦破的犯罪活动也是他组织的……
(《最后一案》(The Final Problem,1893年))
第三项创新是作为破案手段的“法医学”。读者在《血字的研究》第一章中首次遇到福尔摩斯时,他正在位于贝克街的实验室中研究血红蛋白的特性。他(向充满怀疑的华生)惊呼道:
“这是近年来在法医学上最实用的发现。这种试剂可以使我们绝对精确地鉴别血迹,难道你不明白?”
在他的第二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四签名》中,道尔用类似的方法介绍了指纹,说它是侦探探案的关键。
牵强附会与逻辑混乱
前文曾经提到,道尔没有将侦探小说高看成文学创作。他觉得自己经过认真探究所写出的历史小说将被后世加以珍视。但他错了。按照他自己的高低主次之分,他在创作福尔摩斯的故事时往往不够用心。细心的读者会觉察到一些牵强附会、逻辑混乱、甚至是荒诞不经的地方。
比如,读者最喜爱、改编成电影次数最多的冒险故事之一,1902年问世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讲到一位贵族被一只“魔鬼式的大猎犬”惊吓致死。后来发现,那只不过是一条从福莱姆街的贩狗商人手上买来的杂种狗。这只可怜的动物的眼睛被涂上了发光涂料,让它发出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光(任何爱狗人士都能证实,这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情)。在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格林盆泥沼中的流沙的情况下,什么样的罪犯会去费力地采用这样一种毫无必要又极其复杂的方法去作案呢?
在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道尔本人最喜欢的是《带斑点的带子》(The Speckled Band)。这是一桩发生在密室里的谜案,情节围绕一条受过训练的蛇展开(印度沼泽地蝰蛇,这一物种并不存在)。它能够按照口哨的命令,沿着房间内的铃索上下爬动(这在生理学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很难让蛇接受命令)。喜欢挑错的读者很容易在福尔摩斯的故事中找到破绽。
不过,时间流逝,读者的喜爱足以证明,这些破绽无关紧要。数百万读者当中的大部分人会不假思索地接受这五十六篇小说中的牵强附会、时间混乱和细节瑕疵。因为它们实在太有趣了。
与医学的联系
文学史专家们已经注意到,不管是在现实中还是虚构的,“侦探科学”都与十九世纪医学的进步有着紧密联系。对犯罪“线索”的观察和疾病“症状”的解释也与之有着紧密的联系。“你在看,但你并没有在观察”。福尔摩斯在《波西米亚丑闻》中这样责怪华生。在现实中,医生也是这样。例如,约翰·斯诺(John Snow)在1854年发现,在伦敦传播霍乱病菌的不是有毒的空气,而是被污染了的水。就像福尔摩斯一样,斯诺也在“细读线索”。
重要的是,福尔摩斯是学医出身,而道尔本人也是从欧洲顶尖医学院毕业的医生,训练有素且正在行医。在爱丁堡大学求学期间,导师约瑟夫·贝尔教授的“演绎推理”方法对道尔影响至深。贝尔教授在后来的生活中,成为这一方法的鲜活例证。
在他一桩最出色的案件中,(约瑟夫·贝尔)向一位平民病人说道:“那么,伙计,你曾在军队中服役。”
“是的,先生。”
“刚退役不久吗?”
“是的,先生。”
“皇家苏格兰高地团?”
“是的,先生。”
“非战斗军官?”
“是的,先生。”
“驻扎在巴巴多斯?”
“是的,先生。”
“先生们,你们看”,(贝尔)解释,“这是位彬彬有礼的先生,但却没有脱帽致意。因为他们在军队中不这样做,但是,如果他已经退伍很久的话,他应该已经学会平民的礼节。他有一种手握权力的神态,并且很明显是苏格兰人。至于为什么是巴巴多斯,他埋怨的是象皮症(Elephantiasis),那发生在西印度群岛,而不是英国。” [4]
对比一下《血字的研究》第一章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初次见面时的场景:
“您好,”他热情地与我打招呼,使劲地握着我的手。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竟有那么大的力气。“我看得出,你去过阿富汗。”
“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
颓废
正如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一样,福尔摩斯的名望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达到顶峰,那时文学界流行的是“颓废风”。例如,感受一下《四签名》的开头(像往常一样,以华生的视角叙述):
“你今天用的是什么?”我问他,“是吗啡,还是可卡因?”他懒懒地从刚打开的一本黑体字的旧书上抬起头来,说道:“是可卡因,溶液浓度百分之七。想不想试试?”
华生医生是笨蛋伙伴之中最不颓废的,他拒绝了。另外,倘若某些大胆的读者和批评家试图寻找两位同居一室的男性之间的暧昧行为的话,我只能送他们一句话:“当你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因素后,无论留下的是什么,不管有多么的不可能,一定就是真相。”哦,或许,也不一定。
脚注
- Sherlock Holmes: The Major Stories with Contemporary Critical Essays, ed. John A.Hodgson (London: Macmillan, 1994), p. 10.
- 原指非功利性非专业的休闲体育,此处强调这类小说中的业余侦探形象并不依赖破案谋生。
- “犯罪界的拿破仑”(Napoleon of Crime)这一术语首次出现在威尔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的小说《白衣女人》(The Woman in White, 1860)中,被用来指称福斯科伯爵(一位出色的科学家)。这一术语曾被用来形容多部小说中的人物,其中最有名的是汉尼拔·莱克特(Hannibal Lector)。
- Hodgson, op cit, 4-5.
文章翻译: 侯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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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约翰·萨瑟兰(John Sutherland)
约翰·萨瑟兰是伦敦大学学院的荣誉退休教授,接受诺思克利夫勋爵荣誉。他主要是在英国的爱丁堡大学和伦敦大学学院,以及美国的加州科技学院教书。他已经写了超过三十本书。他的研究领域是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学和出版历史。他是英美出版界的著名作家和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