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
出版日期: 1476 文学时期: 中世纪时期 类型: 中世纪文学
《坎特伯雷故事集》以中世纪英语写成,是英国文学史上最受喜爱的作品之一。故事围绕一群朝圣者而展开。他们从伦敦一家客店出发,踏上前往坎特伯雷大教堂的漫长旅程。这部作品自首版以来一直深受人们的喜爱,故事时而妙趣横生还有些无礼,时而颇具道德意味并且鼓励读者反思人生。
《坎特伯雷故事集》
乔叟(Chaucer)的这首长诗围绕着包括乔叟本人在内的三十一位朝圣者的旅程而展开。他们从伦敦索思沃克区的战袍客栈出发,踏上前往位于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圣托马斯贝克特神龛的漫长旅程。客栈老板提议朝圣客每人讲四则故事,以排遣旅途时光,讲得最好的人归来后可享用一顿免费的晚餐。
借助这样的文学手法,乔叟描绘了一系列生动鲜活、属于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物形象,有武士和女修道士、有木匠和厨师、有嫁过五个丈夫的巴斯妇人、有淫秽的磨坊主——这种行当在乔叟的时代是狡猾和欺诈的代名词。乔叟在描绘他笔下的朝圣者人物性格时,将讽刺与写实互相融合。这些故事格调各异,既有虔诚的,也有滑稽的,并包含在博学的智慧和诚实的俗话之间迸发的幽默。总而言之,这些故事是对十四世纪晚期英格兰风土人情入木三分的精彩刻画。
乔叟自1387年开始创作这些故事,直到1400年与世长辞。他计划写出一百多则故事,但只完成了二十四则,其中有一些是以前为其他作品所创的。在不同抄本中,故事的编排顺序先后不一,亨维特(Hengwrt)抄本的准确性最为人称道。乔叟的手迹没有留存至今,但十六世纪以后的抄本存数颇多,并超过八十份。由此可见,他写的故事在中世纪英格兰极为风靡。
Ere begynneth the tales of Canterburye
Whan that Aprill with his shoures soote
The droghte of March hath perced to the roote,
And bathed every veyne in swich licour
Of which vertu engendred is the flour,
Whan Zephirus eek with his sweete breeth
Inspired hath in every holt and heeth
The tendre croppes, and the yonge sonne
Hath in the Ram his halve cours yronne,
And smale foweles maken melodye,
That slepen al the nyght with open ye
(so priketh hem Nature in hir corages),
Thanne longen folk to goon on pilgrimages,
And palmeres for to seken straunge strondes,
To ferne halwes, kowthe in sondry londes;
And specially from every shires ende
Of Engelond to Caunterbury they wende,
The hooly blisful martir for to seke,
That hem hath holpen whan that they were seeke.
中世纪英语
《坎特伯雷故事集》使用中世纪英语,而非法语、意大利语或拉丁语,这一点和它的盛行大有关系。《贝奥武甫》(Beowulf)等早期盎格鲁—撒克逊诗歌曾被法国文学盖过,而诺曼王朝在1066年征服并统治英格兰是一大原因。直到乔叟的时代,宫廷还是双语并行。
乔叟游历过西班牙和意大利,受当时欧洲文学和拉丁希腊古典的影响。他的初期作品都是一些法语翻译本或深受法语文学影响的产物。后来,乔叟出使意大利,其作品也带有意大利的风味。最后,他融合法语、意大利语和古典文学精髓,以两部杰作锻造出真正的英语文学风格:《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Troilus and Criseyde)和《坎特伯雷故事集》。
乔叟去世后,《坎特伯雷故事集》一再重版,给众多作家和画家带来无数灵感,证明了乔叟笔下人物和故事经久不衰的魅力:在这六百多年来,人性的希望和恐惧,以及英式幽默,几乎始终如一。
乔叟的生平
1345年左右,乔叟在伦敦出生,家族从事葡萄酒贸易,人脉广泛。少年时,他在某个贵族宅中客居,又加入爱德华三世的征法军队,在攻打兰斯(Rheims)时被俘,后以赎金赎回,就连国王也出了一份赎金。
1367年,乔叟入廷效力,国王之子、势力强盛的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暨兰开斯特公爵(Duke of Lancaster)是他的护主。两年后,公爵夫人去世,乔叟撰《公爵夫人之书》(Book of the Duchess)悼念,是为其首篇已知的诗作。
此后,乔叟一生的命运都被王室政治风云左右。冈特的约翰如日中天时,他也一同得道,年俸优渥,还有羊毛、兽皮及木材港务监督之类的美差。因外交使命,他去往法国和意大利,并深入接触但丁(Dante)、彼特拉克(Petrarch)和卜伽丘(Boccaccio)的作品,这些作家对他以后的诗歌创作颇有启发。
1377年,爱德华三世去世,年轻的孙子理查二世即位。冈特的约翰成了国王的叔叔,权势更盛,对乔叟也大有好处。1386年,他成为肯特郡二骑士之一,达到其公职生涯的巅峰。
但是,因为冈特的约翰和格洛斯特公爵(Duke of Gloucester)、伍德斯托克的托马斯(Thomas of Woodstock)之间的斗争,乔叟的境遇急转直下。在人生末年,面对上门的债主,等不到王室年俸的乔叟不得不求助于宫廷故交的保护。乔叟死于1400年。
卡克斯顿的乔叟
1476年,威廉·卡克斯顿把印刷术带到英格兰,开创书籍制作的新时代。在首批制作当中,作为十四世纪经典作品的《坎特伯雷故事》就有两个华丽的版本:在1476年发行的初版以及在1483年使用雕版印刷技术的第二版。
威廉·卡克斯顿大约在十五世纪二十年代生于肯特。孩提时,他给一个伦敦大商人当学徒,这是他长年商业成就的发端。在其活跃的一生中,他有一大段时间居住在佛兰德斯的布鲁日(即现今比利时的境内)。当时的布鲁日是繁华似锦的贸易中心,整个欧洲乃至中东的商人都在此汇聚。作为佛兰德斯的一大城市,布鲁日由勃艮第公爵统治。十五世纪七十年代早期,卡克斯顿也在科隆生活过一段时期,并在那里第一次接触新发明的书籍印刷技术。
1473年前后,可能在布鲁日,第一本以英语印制书籍在卡克斯顿手中诞生。于1475和1476年之交,他返回英格兰,在威斯敏斯特安顿下来,并创办英格兰第一家出版社。他在英格兰印制的第一本重要书籍很可能是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当时,乔叟的故事已是脍炙人口的经典,当卡克斯顿为他的英国图书产业投入第一次大制作,这自然是精明的选择,也畅销可期。同时,卡克斯顿也做其他小规模的印刷生意,包括赎罪券。这样就能保障现金流动,让卡克斯顿能投放更大的制作。
卡克斯顿什么都印:神秘主义传奇、通俗故事、诗歌、短语集、祈祷文和语法书。得益于印刷术的发明,书籍的制作越来越快捷,售价越来越低廉——但依然是奢侈品。越来越多的作家得到出版作品的机会,识字率提高,语言逐渐统一,现代英语开始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