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文學中的幻想和童話
葛籣比教授講述十八、十九世紀兒童文學中幻想和道德元素的關係。
要定義幻想文學乃至童話,都是看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比如說童話裏一定要有仙子嗎?是不是都要有食人魔、會說話的貓?還是說有個藍鬍子那樣體型大於常人的角色就夠了?幻想故事得完全在虛構領土上演嗎?角色能否在空想和現實世界之間穿越?幻想世界必須和現實大不一樣、充滿不可思議的神奇?或者也可以是和我們的世界相似的平行宇宙?幻想之旅的終點能否是我們的過去或未來?某個角色的夢境或幻覺構成的世界算不算數?鬼故事、超級英雄故事、烏托邦、諷刺故事怎麼算?動物有思想、會說話的故事怎麼算?總而言之,作為一種文學類型,幻想和童話的輪廓飄忽無形,定義模糊不清,邊界很難設定。但能肯定的是,幻想和童話文學深受孩子的喜愛。在小讀者和評論家看來,兩者構成兒童文學的核心。但這類假作真、時真亦假的文學在兒童文化中的地位有時並不穩固,還經歷了一段複雜的歷史。
在兒童文學史上存在兩股勢力;一方面是現實主義和說教,另一方面是幻想和趣味,且雙方一直互相較勁。按文學史家的觀點,說教式兒童文學統治十八世紀,但在十八、十九世紀之交的浪漫主義時期,幻想題材最終佔據上風。格林童話在1812年以德文為初版,在1823年譯成英語。 安徒生童話問世於十九世紀三十年代(1846年首見英譯本)。路易斯·卡羅爾的《愛麗絲夢遊仙境》發表於1865年。這些作品,以及其他各型各色的幻想創作,標誌著一個「黃金時代」的開端:例如內斯比特(E. Nesbit)《五個孩子和一個怪物》(Five Children and It,1902)、碧翠絲·波特(Beatrix Potter)《彼得兔》(Tale of Peter Rabbit,1902)、詹姆斯·馬修·巴里(J. M. Barrie)《彼得潘》(Peter Pan,1904)、肯尼斯·格雷厄姆(Kenneth Grahame)《柳林風聲》(The Wind in the Willows,1908),還有美國作家法蘭克·鮑姆(L. Frank Baum)的《綠野仙蹤》(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1900)。 這些作品搭成為一個舞臺,迎來二十世紀幻想文學巨匠的登場,其中比較突出的有路易斯(C. S. Lewis)、托爾金(J.R.R. Tolkien)、菲利帕·皮爾斯(Philippa Pearce)、露西·波斯頓(Lucy Boston)、阿蘭·加納(Alan Garner)和菲力浦·普爾曼(Philip Pullman)。
精靈、鬼怪和小妖精的故事
但就這樣把幻想和童話、現實和說教硬生生地設成一對冤家還是有點不妥。首先,說教和現實主義兒童文學在十八世紀到底算不算帶有主導性都尚無定論。當然,十八世紀時,確實有很多教育家不讓孩子接觸怪力亂神。1693年,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在《教育漫話》(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中告誡家長和老師,不要講甚麼「精怪和小妖精」的故事,免得嚇到孩子。但要知道,洛克的初衷並不單純,他覺得精怪故事是下等人和窮人的娛樂,他的一大目的是不讓中上階級的孩子受下等人的荼毒。我們還得記住,精怪啦、小妖精啦、膾炙人口的福圖內特斯(擁有不會空的錢袋和魔法帽)和巨人殺手傑克啦,不管是聽人講的,還是從又薄又破的廉價口袋本裏看來的,對於十八世紀英國的大部份孩子來說都是稀鬆平常的消遣。
道德童話
不管怎麼說,始於十八世紀的「寓教於樂」式兒童文學並沒有拋棄幻想元素。十八世紀九十年代於法國問世、並於1729年出版了英文版的夏爾·佩羅(Charles Perrault)童話,受到中上階級家庭的好評,這些童話同樣包括了道德說教和怪力亂神的元素。 以《小紅帽》為例,結尾處警告「含苞待放的姑娘」小心「巧舌如簧、甜言蜜語」,「在街上尾隨年輕淑女」的大灰狼。 雖然飽受洛克一派的教育家批評,各種童話的新印本在整個世紀依然層出不窮,特別是面向兒童的版本。 《一千零一夜》的英譯本在十八世紀初問世後,也馬上贏得少年的青睞。到該世紀末,還出現了添加說教元素的兒童版《一千零一夜》。《東方道德—— 一千零一夜之美》(The Oriental Moralist or the Beauties of the Arabian Nights Entertainment,1791)的編寫者理查·詹森(Richard Johnson)承認「在一切情節允許處,添加道德反思」,且「大做修繕……以強健少年心智,抵禦邪氣」。
但幻想和說教的邊界總是很模糊。 就算在18世紀中期,「新派」兒童文學的先驅也常常在本應理性的、說教的篇章裏添一些幻想的佐料。以約翰·紐伯里(John Newbery)的《小人國雜誌》(Lilliputian Magazine, 1751-52)為例,雜誌上刊登一些少男少女的冒險奇譚,去的都是些滿是古怪生物和奇形怪狀的陌生之地。有一則故事,為我們呈現了名為「安吉利卡」的奇異領土,那裏的居民體型微小,長了三隻眼,一隻長在右手中指的指尖,可以伸到別人的喉嚨裏去,探究此人良心幾何。 另一則故事發生在「佩圖拉」,可憐的苦海孤雛波莉憑美德當上女王,住進「碧玉宮殿,純金鋪滿正牆,珍珠翡翠遍地,珍奇聖史繪畫粉飾天頂」。
這些肯定算是說教故事,但和C·S·路易斯的納尼亞(Narnia)傳奇,或眾多二十世紀的其他「平行世界」式幻想也沒有多大差別,核心情節是相同的:一些尋常孩子穿越到光怪陸離之地,突然得到強大的力量。十八世紀「道德式幻想」的另一例是《最美童書:幸運島魔法城堡史》(The Prettiest Book for Children; Being the History of an Enchanted Castle; Situated in one of the Fortunate Isles,1770)。「魔法城堡」的主人是名叫「說教」的巨人,他用一套新法子教育那些有幸來到城堡的孩子。同樣,此書和後來的幻想文學殊途同歸。愛麗絲的奇境和彼得潘的永無島堪稱童年本身的空間再現——在那裏,大人禁止入內,孩子卻盡情任性。永無島,島上的海盜、「印第安人」、仙子和美人魚,還有他們永不終場的遊戲和故事,代表了巴里心目中的童年在現實中的模樣。類似地,《最美童書》裏的「幸運島」則是大人對童年世界的幻想:一片寓教於樂的天地。
進入十九世紀
十九世紀的情形和十八世紀差不多,幻想和說教可以在同一本書裏相談甚歡。十八世紀二十年代期間,乾脆有一批直接標明「道德童話」(Moral Fairy Tales)的作品登場,包括塞爾溫女士(Miss Selwyn)的《瑪麗和珍:誰不勤勞?》(Mary and Jane; or, Who Would Not Be Industrious?)和克莉絲蒂娜·羅塞蒂(Christina Rossetti)的《相由心生》(Speaking Likenesses,1874),後者模仿卡羅,主角像愛麗絲那樣進入一個奇怪的世界,在那裏,孩子的心腸怎樣,長相就是怎樣。 1853年,曾給格林童話配插畫的喬治·克魯克香克(George Cruikshank)著手改寫童話,添加明顯的戒酒教育內容(這還惹惱了查爾斯·狄更斯,他貫徹浪漫主義作家的作風去尊崇這些童話、視它們為古代傳說神聖寶藏的立場,在1853年的文章 《對童話的欺詐》(Frauds on the Fairies)中抨擊這種「糟踐」的行為)。 若要找一本最說教式的童書,大概非查理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的《水孩子》(The Water-Babies: A Fairy Tale for a Land-Baby,1863)莫屬。這本童書的知名度很高,但帶有很多說教成分。書中抨擊童工掃煙囪的社會現象,也算一劑社會現實主義的猛藥。喬治·麥克唐納(George MacDonald)的《北風背後》(At the Back of the North Wind,1871)則是另一種配方的雜燴:童話、社會現實主義再加部分帶有宗教色彩的寓言。
從特定角度去看,就連《愛麗絲》也頗說教的。 例如有一段是卡羅爾對勸誡故事的戲仿:「因為她讀過一些有用的小故事,小孩子不是燙傷了,就是被野獸吃掉,或是碰到別的不好的事,都是不肯記住朋友教的簡單規矩。比如,燒紅的撥火棍棒抓久了會燙傷;手指頭割得太深會流血……」[1]
但愛麗絲確實通過奇境和鏡中的奇遇學到了甚麼。從掉進兔子洞(好似出生)開始,經歷毛毛蟲「你是誰」的質問之後,她逐漸成長起來。起初隻碰見些可愛的小動物,隨後登場的角色越來越嚇人,比如紅心國王和紅心皇后。愛麗絲面對的問題也越來越成人般的(憤怒、死亡、審判),並學會如何去遵守槌球賽規一類的古怪規則。一路上,她的自我意識不斷增強,最終在第二本書的結尾成為棋盤上的皇后,也就是真正的自我。很多幻想作品都想學卡羅爾的說教手法,但學得不像。這種方法,德國人稱為「Bildung」(形成、生成)式教育。例如,在安斯蒂(F. Anstey)的《反之亦然》(Vice Versa,1882)中,一個男孩和父親身體互換,不得不接納對方的處境。又可參見奧斯卡·王爾德的 《 自私的巨人 》(The Selfish Giant),收錄於《快樂王子童話集》(The Happy Prince and Other Tales,1888),書中的巨人代表大人,和小孩對等地相互學習,這是維多利亞晚期文學的特徵之一。
幻想文學在十九世紀如此盛行的緣由還不能確定,但其成功一定和社會、經濟、智識的高速變化有關。約翰·拉斯金(John Ruskin)和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等社會改革家,也許在滿是中世紀色彩和濃重個人主義風尚的童話傳統中找到了榮譽和「古道」,在他們看來,這是一劑良藥,可以治療可惡的工業和城市化發展所帶來的社會病。 (拉斯金和莫里斯都寫過成名的幻想小說,分別是《金河之王》(The King of the Golden River,1851)和《世界盡頭之井》(The Well at the World’s End,1894)。 狄更斯在《對童話的欺詐》一文中寫到,「在一個功利的時代,相比其他時期,我們更要尊重童話,這是一件嚴峻的大事」(In an utilitarian age, of all other times, it is a matter of grave importance that Fairy tales should be respected)。[2] 金斯利的《水孩子》受四年前剛出版的達爾文《物種起源》的啟發,而內斯比特新穎的時空轉移式幻想,例如《五個孩子和一個護身符》(The Story of the Amulet,1906),則有H.G.威爾士《時間機器》(The Time Machine,1895)的影子。無論幻想文學緣何興起,有兩點是顯然的。第一,到十九世紀末,童話和兒童幻想文學已有巨大的創作量;第二,雖然有人認為童話和幻想取代了現實主義的、說教的作品,但兩者的差別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
脚注
撰稿人: M·O·格倫比(M O Grenby)
M·O·格倫比是紐卡斯爾大學英語學院十八世紀研究課題的教授。他主要研究十八世紀的文學,特別是兒童書的早期歷史。他出版的作品包括《反雅各賓派小說》(The Anti-Jacobin Novel)、《愛丁堡批評指南:兒童文學和兒童讀者 1700-1840》(The Edinburgh Critical Guide to Children’s Literature and The Child Reader 1700-1840 ),他還合編了《英國流行兒童文學》(Popular Children’s Literature in Britain)和《劍橋兒童文學指南》(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hildren’s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