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講:十九世紀英國文學(二)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珀西·比希·雪萊(Percy Bysshe Shelley,1792-1822)。英國古貴族子弟,世代傳承。他有繼承爵位和財產的權力,但和父親合不來。19歲宣佈自己的「無神論」。出小冊子,名《論無神論的必然性》(The Necessity of Atheism),與父親鬧翻,被牛津除名。又與一位非貴族女子結婚,被家庭逐出。這段婚姻又不幸,不久離婚。妻子在離婚後自殺。
同情他的身世。一個安於既成見解的人,在當時就以「無神論」為標誌,又打破貴族門閥觀念。
20歲,鼓呼愛爾蘭解放運動,發傳單,號召人民反抗政權。臉長得像姑娘,卻是個脾氣很大的造反派。第一部長詩《麥布女王》(Queen Mab),被當局仇視。1811年,他被家庭趕出,被學校趕出,被國家趕出(這是命。我少年時也被上海市長吳國楨批准的開除書開除,寄到家,我媽媽昏倒,家鄉輿論大嘩)。
雪萊去瑞士旅行,在日內瓦湖邊碰到拜倫,從此友誼深厚,說死也為拜倫死。拜倫抽鴉片,請雪萊過海取貨,結果溺死了(小道消息)。
拜倫與雪萊同時被介紹到中國。魯迅《傷逝》中涓生的屋裏,牆上掛著雪萊的肖像。我小時候心目中的詩人,就是雪萊、拜倫、普希金。秀麗,鬈髮,大翻領襯衫,手拿鵝毛筆——那時看到這副樣子,就覺得是詩人,羨煞,卻沒想到「詩」。
少年人都是由表及裏的。
「我要把內心的光傳給世人。」他少年時在泰晤士河畔立誓。
當時看了真感動啊!
現在以人生觀、世界觀、藝術觀論,我和他已經沒法談了,好像童年的衣服,不能穿了——他當時「內心的光」,無非人民、平等、自由、博愛。今天怎樣?哪裏像他那時想的。藝術沒有進化可言——藝術家卻要不斷進化。
這進化,指的是超越時代。
當時他是先知。他站在他的時代前面。我們今天讀他的詩,也要站在今天的前面。
浪漫主義是一種福氣,我們輪不到享受這種福氣了。也因此今天我能寫出和拜倫、雪萊不一樣的詩。
他1818至1822年在意大利,創作力非常強盛:《伊斯蘭起義》(The Revolt of Islam)、《解放了的普羅米修斯》(Prometheus Unbound)、《倩契一家》(The Cenci)、《給英國人民之歌》(Men of England)、《自由頌》(Ode to Liberty)、《西風頌》(Ode to the West Wind)……他都想在詩中解決問題,在詩中做政治宣言。普希金也如此。其實那時誰懂政治?我們現在讀到十九世紀所謂民主、自由的政論詩,都會感到幼稚滑稽。
非正式排排隊:所有以思想「革命」的,有如下幾類:
感覺上的民主主義——古代希臘民主思想。
感情上的民主主義——啟蒙時代的浪漫主義和自由主義。
理論上的民主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
行動上的民主主義——暴力、獨裁。
思想上的民主主義——二十世紀成熟的思想家。
十九世紀的民主主義,就是「感情上的民主主義」。雪萊如果不死,世人會說他是個「革命者」。拜倫如果不死,我看他是「反革命」——我喜歡反革命份子拜倫。
凡屬於感情上的民主主義,現在看,是受不了的,可以說過時了,預言、反抗等等,過時了。《西風頌》有句「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這是雪萊的名言。
世界哪裏是那樣的。好人讀了要上當的。
雪萊與拜倫性格不一樣的。拜倫因為思想上的不成熟,呼天搶地宣揚他的懷疑,雪萊也因為思想上的不成熟,歡天喜地維持他的信仰——說句老實話,我看他們寫的詩,只當風景看看。說一句狂妄嚴厲的話:他們都不懂得寫詩。
西方人真正會寫的,是小說,不是詩。中國人才會寫詩,但不會寫小說。現代中國人,散文、小說、詩,都不知道怎麼寫了。
約翰·濟慈(John Keats,1795—1821)。一個清清白白的唯美主義者(王爾德後來成了個骯髒的唯美主義者)。詩篇《艾德美》(Endymion,也稱《恩底彌翁》),取材希臘神話,初出時被世人罵,他氣得發瘋。他不知道可以視批評家為狗,也不知道知名來自誤解。他老實,沒有我這樣老奸巨猾,他氣出肺病來。他與雪萊、拜倫都通信,那信寫得真好。
他應雪萊之邀到意大利養病。那時沒飛機,馬車顛過去,到了意大利,肺病已是後期,完了,26歲死於羅馬。
病也有時代性。那時作興肺病。
他是詩之花,是個薄命的男佳人。他與雪萊、拜倫不一樣,一味讚揚美,對人間世事概不在懷。不過他們那時的唯美,照我看,唯是唯了,美還不夠美。
不過想回來,對一朵花不能要求太高。一朵花活二十六年,已經不短了。他的墓在羅馬。丹青去時還不知道,沒去拜訪,以後要去。
「這裏躺著的是一個姓名寫在水上的人。」(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 on water.)這是他的墓志銘。
我最喜歡司湯達的墓志銘:
「活過,寫過,愛過。」(visse, scrisse, amò.)
厲害得不得了,又謙虛又傲慢,十足陽剛。
濟慈的詩:《艾德美》、《伊莎貝拉》(Isabella)、《夜鶯》(Ode to a Nightingale)、《古瓶頌》(Ode on a Grecian Urn)。雪萊像雲雀,濟慈像夜鶯。他總是寫夜鶯。
直到十九世紀末,維多利亞時代詩名最大的是丁尼生。
阿爾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1809-1892)。桂冠詩人,文學史上位置很高。其父為牧師,有三子,丁尼生最小。上劍橋「三一學院」時,作詩得獎。他的哥哥也擅詩,兩人合出詩集。不久獨自出詩集,三年後又出一本,但都被批評家嚴厲否定。他自此隱居九年,直到1842年,再出新詩集,詩名大噪。丁尼生最後得爵位,得桂冠。
溫和,明淨,講究音韻,合英國紳士口味。長壽。他是英詩史上的福人。福人往往是俗人。我不喜歡丁尼生,桂冠詩人尤其討厭,好像皇家寵物。
勃朗寧和丁尼生被稱為當時的「詩台雙星」。但我喜歡勃朗寧。
羅伯特·勃朗寧(Robert Browning,1812-1889)。受教於倫敦大學,一生生活寧靜。早年寫過戲劇,不好——他是詩人。後來找到自己,出詩集《鈴鐺和石榴》(Bells and Pomegranates)、《男人和女人》(Men and Women),漸得大名。
我們小時候的小學教科書,有許多世界名著。唱莫扎特,我們卻不知道。那時我就在教科書上讀到了勃朗寧的詩,非常喜歡,叫做《花衣吹笛人》(The Pied Piper of Hamelin)——有一個大城,老鼠成災,市長招募滅鼠的能人,允諾厚賞。一個穿花格子衣服的流浪者說能滅鼠,市長高興,請他行事。花衣吹笛人便吹響笛子,老鼠紛紛出洞來到他腳邊,他邊走邊吹,走到河邊,鼠群統統掉到河裏淹死了。花衣吹笛人向市長討報償,市長賴賬不認。吹笛人笑笑,轉身走出市府,邊吹邊走,全城的小孩跟著他走出城門,不知去向。
這首詩有寓言童話的性質,但更有詩味。現在想想,我也是那個吹笛人——講世界文學,就是吹笛呀。
他是個博大精深的詩人,淡遠簡樸中見玄思。他是寫給少數智者看的,所以紀德稱他「四大智星」之一。他像一座遠遠的山,不一定去爬,看到他在,我就很安心。他相貌極好。
伊麗莎白·芭蕾特·勃朗寧(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1806-1861),通常稱勃朗寧夫人。她是英國女詩人中最有成就的,相貌也極美。生於倫敦,知識廣博精深,翻譯希臘文學(《被縛的普羅米修斯》)。她最愛弟弟,弟弟不幸死於海難,她悲痛,隱居,以至癱瘓。
她名氣大,長羅伯特‧勃朗寧6歲。勃朗寧求婚。她先拒絕,後來感動,結婚。在意大利度蜜月,由於愛和葡萄酒,她康復了,能走路了。吳爾芙小說《愛犬富萊西》(Flush: A Biography),以他倆的寵狗的視角,描寫他倆戀愛,寫得真誠質樸。兩人樓上樓下分別寫商籟體(Sonnet,也稱十四行詩),傾訴愛,交換:
不要怕重複,再說一遍,再說一遍,你愛我!(《葡萄牙十四行詩集》第二十一首,Say Over Again)
充滿真情。他倆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愛侶(李清照才高於丈夫太多,還是寂寞的)。勃朗寧夫人死在意大利:她與丈夫談心說笑,覺得累了,就偎在他臂上睡去——無病痛,死了。《被放逐的戲曲》(A Drama of Exile)、《孩子的哭聲》(The Cry of the Children),是她的名詩。流傳最廣的是她寫給勃朗寧的詩。
我曾買到勃朗寧詩集,英文,很珍愛。「文革」中窮極,拿到上海舊書店賣。老板懂,看後說:「他的詩沒人要,他太太的我要,你有嗎?」我只好將書抱回,一路上想:「他要他老婆的,他要他老婆的。」
講到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文學理論和批評都要引他的話。他和丁尼生、勃朗寧恬靜樂觀的作風不同。他是懷疑論者。在牛津(大學)教詩歌,刊行詩集。但他的批評家名氣壓過詩名。死在意大利(我看不死則已,要死死在意大利)。
時代有點像個人:人的心情,明一陣,暗一陣,時代也如此。到阿諾德,理智和信仰衝突,直到悲觀。再難受一陣子,濟慈的後人又開始走濟慈的唯美道路。
先有繪畫的「拉斐爾前派」(Pre-Raphaelite),後來推廣到文學。甚麼都不管,只想古代、中古、唯美。首領就是羅塞蒂兄妹。他們是意大利人,詩人,畫家。
但丁‧加百利‧羅塞蒂(Dante Gabriel Rossetti,1828-1882)。他的十四行詩,據說是英國最好的。他的畫怎樣呢,不怎麼樣,只多了一種造型。他所特別喜歡的女性的臉,後來影響到魯迅喜歡的比亞玆萊(Aubrey Beardsley)。
詩更有名的是克里斯汀娜‧羅塞蒂(Christina Rossetti,1830-1894)。與勃朗寧夫人並稱。有詩《鬼市》(Goblin Market),成名作。有一天,美國沙龍,克里斯汀娜在。青年文藝家在談詩,談到狂妄處,旁坐的羅塞蒂妹妹忽然站起來,說:「我是克里斯汀娜·羅塞蒂。」然後離去。眾人無話可說。
風範可嘉。
同時有莫里斯(William Morris),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斯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王爾德,哈代,斯溫伯恩(Algernon Charles Swinburne),等等。均善詩。
哈代(Thomas Hardy)寫詩起家,後來以小說得大名。83歲還出過詩集。還有一位道生(Ernest Dowson),其哀歌受人稱讚,寫酒、戀愛、失望。迷戀巴黎,是個頹廢詩人,詩史總要提到他。另有一位菲玆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譯者,譯波斯《魯拜集》(The Rubaiyat),名載文史。十九世紀末,愛文學的青年每人一本《魯拜集》。
這是文學史上的風流韻事。我在13歲時見到《魯拜集》譯本,也愛不釋手。奇怪的文學因緣,憑本能覺得好。
那時的詩,已擺脫神話英雄事件。自湖畔詩派起,已傾向生活、愛、兒童、自然,屬於感情上的民主主義。他們主張永恆的主題,但方法是向回走的。向回走的作用,是借古代的彈力,彈到前面。文藝復興「三傑」都借古希臘之力,彈到前面去。
以詩論,勃朗寧強,借古代,顯示現代氣息。賞十九世紀英國詩,要保持距離,別以為詩到頭了。不,詩的可能性多著呢。十九世紀的詩的礦藏,只發掘了一部份。
我寫詩,神話、英雄、自然、愛情、兒童,都沒有。詩的大路還有人在走——其實沒人走——詩還大有作為。
十九世紀英國詩,值得讀。維多利亞王朝的英國詩人,真如群星燦爛,講不勝講。中國人要好自為之。唐詩,彷彿是遠山,是詩的背景——詩應該從我們這兒開始,移到近景來。曾用過的詩的材料、方法,我看都不是好材料、好方法。這個感覺我早就有,但不能公開說,說了,要被囚進瘋人院。
但是十九世紀的小說,如哈代的幾部,可以說是登峰造極——現在,我們自然而然從詩流到小說。
十九世紀英國小說誰開頭呢?瑪麗亞·埃奇沃思(Maria Edgeworth,1768-1849)。生於愛爾蘭,終身不嫁。第一部小說《拉克林特堡》(Castle Rackrent),寫地主農民。她的小說寫社會問題,趣味濃厚忠肯,死時81歲。司各特很讚賞她。
第二位小說家就是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也兼詩人,詩名高時,寫了小說《威弗利》(Waverley),不自信,隱名出版,卻大受歡迎。此後作二十九部小說,部部受歡迎。文筆收轉自如,材料極其豐富,歌德大讚,稱其偉大。晚年窮困,過度工作以償還債務,雖然許多債本可以不用還的。
接下來是珍·奧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的作者,與司各特同代,很特異的女作家,生前幾乎無人知道這麼個女作家,小說名實相符。她的作品我以為是
易讀的,寫凡人凡事,六部小說,前後很完美。她的諷刺很平靜,簡樸的手法,很秀美。
女性作家中我非常推崇奧斯汀,有天才,有功力。那時女人寫小說是笑話,要被人看不起的。奧斯汀就在那種翻板的小桌上寫,聽到腳步聲,連忙蓋上桌面。這樣提心弔膽的寫作生涯,竟能完成六部長篇小說——天才是埋沒不了的。
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早年窮困,父親還不出債,入獄,他探監。不幸的生活造就他的文學起點。他從未進過學校,一切自修。父親出獄後送他到律師事務所工作,他不喜,寧可去當速記員,得以練習速記和文章的剪裁。得空喜歡在倫惇街頭漫游(作家似乎都在大都市生活)。初寫滑稽有趣的東西登在報上,被人發現,請他去做連環畫的腳本編寫:《匹克威克外傳》(The Pickwick Papers)是也。出版後,讀者興趣不在畫而在文,迅速家喻戶曉。
狄更斯25歲前後,小說開始一部部出來,廣受歡迎。1842年遊美,大受歡迎。晚年不寫了,常在聽眾面前朗誦自己的作品。他的作品拍成電影最多,一拍再拍——《遠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大衛·科波菲爾》(David Copperfield)、《雙城記》(A Tale of Two Cities)、《孤雛淚》(Oliver Twist)、《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sity Shop)。
評價:正統文學批評說他藝術水準不夠,認為是通俗小說作家。我以為這種批評煞風景。我喜歡他。在他書中,仁慈的心靈,柔和的感情,源源流出。說他淺薄,其實他另有深意。他的人物,好有好報,惡有惡報。但和中國式的因果報不同。他的這種「報應法」是一種很好的心靈滋補。托爾斯泰說:憂來無方,窗外下雨,坐沙發,吃巧克力,讀狄更斯,心情又會好起來,和世界妥協。
我年輕時期憂來無方,也用這老藥方。你們現在都忙,沒有空閑憂悒,如果誰落在憂悒中,不妨試試:沙發、巧克力、狄更斯。
狄更斯的小說結尾,失散或久別的親友又在一起了,總是夜晚,總是壁爐柴火熊熊然,總是蠟燭、熱茶,大家圍著那張不大不小的圓桌,你看我,我看你,往事如煙,人生似夢,昔在,今在,永在。
這種英國式的小團圓,比中國式的大團圓有詩意得多。我們大家在美國,說老實話,都在硬撐,誰不思念狄更斯結局中那張不大不小的圓桌?
我寫東西時與奧斯汀和狄更斯比,奧斯汀太囉嗦,狄更斯太通俗,但我就是喜歡這兩位作家。藝術上前人和後人的關係,是藝術上的天倫關係:前人哺育後人,後人報答前人,成天倫之樂。
威廉·梅克比斯·薩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響噹噹的大小說家。上海解放初期,許多文人看薩克雷。生於印度,5歲回英國。18歲入劍橋,但他想學藝術,退學,寫小文登報。到《浮華世界》(Vanity Fair,又稱《名利場》)出版,成名。後來出《潘登尼思》(Pendennis),又以「英國十八世紀幽默家」的演講著稱。寫上流社會,結搆很強。諷刺寓意,好心腸,不是攻擊性的。他的小說如一種皮鞋,好皮,好功夫,穿在腳上有點夾腳,不舒服。他的小說有點像任伯年,是小說能品中的大師。
愛德華·布爾沃–利頓(Edward Bulwer-Lytton,1803-1873)。早熟,母教很好,6歲能詩,15歲出書。劍橋學生。步行游曆全英國和愛爾蘭。後定居法國。善談,還在內閣參過政。作過小說《龐貝的末日》(The Last Day of Pompeii),情節浪漫,考證翔實。又有小說《未來的人類》(The Coming Race),提到當時還沒有的電。
十九世紀後半葉英國文學,也是女作家領頭登場:夏綠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ë,1816-1855)。她們是三姐妹,生於牧師家庭。本來是五個女孩,一個男孩,母親死後,姨媽來照顧孩子。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夭折了。夏綠蒂·勃朗特是老三,艾米莉(Emily Brontë,1818-1848)是老五,安妮(Anne Brontë,1820—1849)是老六,住在約克郡的桑頓村,曠野的偏僻一角,自然環境影響了她們的氣質和文學風格。
三姊妹都在文學史佔地位。安妮是詩人,也寫小說,有名,但地位不如兩位姐姐。
三姐妹在約克郡一直寫到死,真正做到了生活和藝術的一元。生活和藝術家應該是甚麼關係?她們的實驗很成功:終生不嫁,態度虔誠,成果卓越。這種自立、不嫁、求全、寫,不一定使人佩服,但要深思。似乎藝術另有自己的上帝,而她們是上帝的選民。
一說《簡·愛》(Jane Eyre)是自傳性的,其實她的經曆和簡愛不同。出書後非常轟動,直到二十世紀才冷清。艾米莉《咆哮山莊》(Wuthering Heights)的光輝蓋過了《簡愛》。
伍爾芙夫人對《簡愛》的批評凶狠不留情。我以為《簡愛》還是好。一是情操崇高,二是適合年輕人讀,是愛情的好的教科書。年輕時不愛看此書,完了——感情上愛情上看不懂《簡愛》,是個大老粗。對《少年維特》、《簡愛》、《茶花女》、《冰島漁夫》(皮埃爾·洛蒂)這幾部愛情小說,如果看不懂,不愛看,那是愛情的門外漢門外婆。而且我可以判斷他是個壞人,沒出息。
西方就有這好處:有這樣健康的愛情教科書。中國要麼道德教訓,要麼淫書;要麼帝王將相畫,要麼春宮圖。
我到現在還想寫一兩部純粹感情、愛情的小說,只是老了還寫愛情,拿不出手。來美九年,敬愛情而遠之。
你們還年輕,人生的季節已經錯過了。如開桃花,是十日小陽春。
還是去讀小說。
人生多少事,只能「雖不能至,心向往之」。人的幸福,其實就到心向往之的地步。整個音樂就是心向往之的境界,是拿不到的東西。
吳爾芙夫人揚《咆哮山莊》貶《簡愛》。何苦來哉?前書適合老年人讀,後書適合青年讀。毛姆(Maugham)評《咆哮山莊》,說:「令我想起繪畫上的艾爾·格列柯(El Greco)。」
這幾本書是愛情上的「福音書」。愛情在這個世界上快要失傳了。愛情是一門失傳的學問。
詩意上來時,文字不要去破壞它。現在我看到的中國的現代詩,字眼、文字都太刺眼(欣賞藝術需要本錢——天性、學問——沒看懂的東西,是沒有本錢)。
大家都結婚了。否則,就做個愛情上的流浪漢。已經結婚的,就地取材,自己、雙方,創造新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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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木心
木心(1927-2011),畫家,文學家、詩人,烏鎮人,12歲寫詩,16歲在當地報刊發表散文。五十年代後,分別任中學教師與上海工藝美術設計師,私下寫作,積著作二十種,文革初抄沒。前後三度被囚禁,成獄中手稿66頁。 1979年獲平反,任工藝美術家協會秘書長。 1982年移居紐約。重啟繪畫與寫作,分別在海峽兩岸先後出版詩集、文集三十餘種。同期,作畫不輟。 2001年,耶魯大學美術館為其舉辦大型個展,並巡迴芝加哥美術館、夏威夷美術館、紐約亞洲協會美術館,隨展出版精裝畫冊。新世紀木心應家鄉烏鎮竭誠邀請,於2006年回鄉定居。 2011年逝世。同年,烏鎮為之起建「木心美術館」。 2011年,首部英譯小說集《空房》在美國出版,獲美國出版人周刊等書評機構好評。 2012年底,木心在紐約為華裔藝術家講授五年世界文學課的聽課筆記《文學回憶錄》出版,獲兩岸各種年度圖書獎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