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狄更斯的《聖誕頌歌》
出版日期: 1843 文学时期: 維多利亞時期 类型: 維多利亞文學
《聖誕頌歌》(A Christmas Carol)最初於1843年出版發行,是狄更斯第一本,也是最有名的一本關於聖誕節的書。這是一篇寓言,講的是冷酷無情的守財奴埃比尼澤·斯克魯奇(Ebeneezer Scrooge)在聖誕前夜,先是見到已故的合夥人雅各·馬萊(Jacob Marley)的鬼魂,又在同一晚見到三個來造訪的魂靈——聖誕的過去之靈、現在之靈和未來之靈——每個魂靈都讓斯克魯奇看到他自己過去的行徑,讓他明白,他的厭世之舉給他人帶來了何等深重的傷痛。其中最狠的要數聖誕的未來之靈,它向斯克魯奇展示,如果他不改變自己的做法,他自己,以及命運由他決定的人,比如鮑伯·克拉契(Bob Cratchit)和他殘疾的兒子小提姆(Tiny Tim),將會迎來怎樣悲慘的未來。
這個故事不僅僅是在描寫斯克魯奇一個人的困境,更是在討論更加廣泛的社會問題,尤其是這樣一個場景:聖誕的現在之靈將名為「無知」和「貧困」的兩個孩子帶到斯克魯奇面前——「它從長袍的褶襉裏,帶出兩個孩子:可憐,淒慘,可怕,醜陋,悲苦,他們跪在它的腳邊,緊緊抓住它的長袍的外面。」[1] 兩個孩子所代表的,都是維多利亞時期貧窮給社會帶來的後果。狄更斯是兒童堅定的捍衛者,他抓住每個機會,為那些被忽視、遭受貧窮、缺乏教育機會的兒童鳴不平。
狄更斯之前在1837年出版的《匹克威克外傳》(The Pickwick Papers)中,加布利爾·格勒伯(Gabriel Grub)的故事就是有關厭世、聖誕和超自然主題的。但是《聖誕頌歌》的問世才真正點燃了人們的想像力,從此建立起了聖誕、超自然、狄更斯這三者之間的聯繫。故事中的一些人名和對話也融入到了人們的日常用語之中,不喜歡過聖誕節的人被稱為「斯克魯奇」,而這些人當然也可以選擇用斯克魯奇的那句「呸!胡鬧!」來回應各種美好祝願。
純粹的聖誕之樂
故事的第三章是以克拉契一家歡樂的聖誕晚餐為中心,這一幕十分關鍵,將一些嚴肅的話題——貧窮、慈善與上帝——與無比純粹的聖誕之樂相互融合。讀者自然而然地享受著狄更斯對聖誕美食色香味的生動描寫,比如那聖誕布甸被端上來時的情景,「好像一顆佈滿斑點的大砲彈,又硬又結實,在四分之一品脫的一半的一半的燃燒著的白蘭地酒之中放著光彩,頂上插著聖誕節的冬青作為裝飾。」[2] 與此同時,狄更斯帶領讀者關注小提姆這個人物——他「心裏但願大家都看見的,因為他是一個跛子,人們要是想起在這個聖誕節日誰曾經使得跛腳的乞丐能走路,瞎眼的人們能看見,他們會很欣慰的。」[3]
狄更斯的寫作動機
1843年關於童工的議會報告令人震驚,被觸動的狄更斯隨即寫下了這個具有道德教育意義的故事。這篇報告描述了維多利亞時期英國兒童的生活狀況——他們的生存環境十分惡劣,每天要被迫在礦井或工廠裏工作極長的時間。狄更斯下定決心,要為了這些工業革命的小受害者們「揮出我最有力的一拳」。
然而,他希望他寫的這本書在對大眾進行警告與道德教育的同時,能夠生動活潑,令人捧腹。「在這本活見鬼的小書中,我竭力招來表達一種思想的鬼魂,這鬼魂絕不會使我的讀者們感到不快;不論是對於他們自己,是對於我們彼此之間,是對於這節令,或是對於我。但願它到他們的住宅中去討人喜歡地作祟,而沒有一個人想要拔除它吧。」[4]
出版問世
《聖誕頌歌》是狄更斯第一本、也是最有名的一本關於聖誕的書。 1843年12月19日通過查普曼和霍爾(Chapman and Hall)出版社發行的第一版收穫了巨大的成功,首版印刷的六千本書幾天之內被一掃而空。狄更斯原本希望賣書能幫他還清他在查普曼和霍爾的欠款,可他為書籍選用的奢華裝幀,包括四處木版畫和約翰·里奇(John Leech)的四色插畫,意味著狄更斯在首版中一共只賺了兩百三十英鎊。更糟糕的是,1844年1月竟出現了盜版的《聖誕頌歌》。狄更斯將盜版印刷的公司告上法庭,雖然他打贏了這場官司,卻因對方公司宣佈破產,他不得不承擔大約七百英鎊的律師費。他將自己對整個事情的不滿,通過1853年出版的《荒涼山莊》(Bleak House)中的「大法官庭」(Court of Chancery),重新呈現了出來。
狄更斯的公開朗誦表演
眾所周知,狄更斯曾給大西洋兩岸熱情的聽眾們深情款款地朗誦自己的作品。他首次當眾朗誦《聖誕頌歌》是在伯明翰的市政廳大樓裏,當時他對著兩千聽眾讀了大約三個小時。他不斷變換著表情、腔調和手勢,將作品中的人物展現得惟妙惟肖,在座的人都聽得如臨其境。 《聖誕頌歌》是狄更斯第一次和最後一次朗誦表演的作品。他最後一次朗誦表演是在1870年3月15日。